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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PVC-U双层轴向中空壁管生产厂家安特管业分享: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和交通配合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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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PVC-U双层轴向中空壁管生产厂家安特管业分享: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和交通配合组织方案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8日

一、地下管线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无地下管线责任事故。

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

为了切实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本工程实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

三、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网络(自己边的施工组织设计里面有)。

管线保护管理网络

四、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五、保护措施

(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

(2)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局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下”,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个不准”。

(5)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6)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7)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8)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出现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对人为损坏事故,要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1)管道、电杆保护

在施工期间有可能要对本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管道,若有必要则进行迁移,但是考虑工期及管线所属部门的配合情况,如在施工前未能及时迁移,则在施工的同时需制定严密的保护方案。首先如电杆位于管道沟槽或邻近沟槽位置,则在施工时,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留出位置待电杆迁移后再施工或打钢板桩防护的方法,确保工程能顺利地开展。路基施工时先留出该位置,其余路段照常施工,在此期间设专人监护,须防止机械撞及电杆。

(12)电缆、通讯管线的保护

电缆是城市的生命线,在施工时严禁破坏。在开工前,首先邀请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予以明确施工区域及施工时有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上的现状管线位置。然后听取其保护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由于电力通讯管线比较脆弱,因此,在施工前,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及时制定有效的保护方法。以便在施工时能严格执行既定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杜绝伤及管线。开挖时设专人指挥,并配合人工,根据实际情况两者交替进行。

六、交通配合组织方案

(1)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场地尽量压缩,并且尽量不占用道路。为此,施工平面布置保证沿港路、人民南路的交通不受影响。

(2)为保证施工进度,除特殊情况外,土方车辆尽量避开城区交通高峰,宜安排夜间通行,其他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任何时段不受限制。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配合交通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工种实施前,主动与交通处联系,介绍、汇报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及工程材料、土方运输计划,请交通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运输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4)施工场地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工地出入口位置经公司和有关单位同意后决定,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5)为了少影响市区的交通,土方和垃圾外运尽可能安排在夜间。

(6)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7)设立专职的“交通纠察岗”,负责指挥车辆进出工地,维持交通秩序。

(8)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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